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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 108年12月18日)
第 9 條
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舉辦公費留學考試時應提供原住民名額,以保障培育原住民人才。

前項名額及其學門,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