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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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組織運作及基金管理辦法
( 98年12月28日)
第 17 條
本會置執行長一人,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通過並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聘任之。
本會得分組承辦董事會決議事項及本會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