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 92年09月02日)
第 10 條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命所屬學校停課時,得視傳染病發生及蔓延之情形,會商衛生主管機關後為一部或全部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