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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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受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之學籍轉銜及復學辦法
( 102年10月31日)
第 10 條
兒童及少年於國民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入學、升學、轉學及學籍管理,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