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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財團法人設立辦法  ( 98年01月07日)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學校法人),指以設立及辦理私立學校為目的,依本法規定經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以下簡稱法人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