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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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研修學院設立辦法
( 98年01月19日)
第 8 條
宗教研修學院之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針對各系、所課程之實際需要,備置足夠之教學、輔助及實驗(習)設備。
二、設有圖書館,並備置足夠之基本圖書、資訊、專門期刊及相關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