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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97年08月21日)
第 1 條
國立陽明大學為醫學教育、研究及醫療服務之需要,特設置附設醫院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