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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107年06月08日)
第 3 條
學校執行科研計畫,其研發成果之歸屬及運用,除科學技術基本法及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以下簡稱政府科研辦法)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