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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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 109年07月09日)
第 5 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專科學校定之。
專科學校應依教師法及本法第二十八條教師評鑑規定,訂定其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