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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 109年07月09日)
第 8 條
專科學校或聯合招生委員會應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所定事項,擬訂招生規定,報本部核定後,訂定招生簡章。

前項招生規定及涉及考生權益事項,應於招生簡章中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