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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 103年12月25日)
第 8 條
依本辦法辦理技優入學之時間、方式、招生名額、相關職種(類)對應之系科組、優勝名次、加分優待及在學成績基準等,依各該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各招生委員會應依本辦法及前項規定訂定招生規定,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