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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 三 章 技職教育之實施 第 二 節 職業準備教育 ( 108年12月31日)
第 18 條
技專校院應強化職能導向課程,並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共同建立課程銜接機制,以利學生職能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