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  ( 107年04月02日)
第 6 條
幼兒園在職人員符合前條規定之資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