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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第 四 章 實習學生之權利及義務 ( 111年09月30日)
第 13 條
實習學生進入教育實習機構實習前,應與師資培育之大學簽訂實習同意書,並應參加師資培育之大學舉辦之行前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