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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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 三 章 變更 第 二 節 改制
( 112年10月31日)
第 21 條
私立國民小學符合第八條規定者,得申請改制為私立國民中學或私立國民中小學。
私立國民中學符合第九條或第十條規定者,得申請改制為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並得依法附設國民中學部。
私立國民中小學符合第九條或第十條規定者,得申請改制為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並得依法附設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改制為專科學校,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