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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 三 章 變更 第 二 節 改制 ( 112年10月31日)
第 24 條
學校下列改制情形,準用本辦法有關各該級學校設立之規定:
一、國民中小學或國民中學改制為國民小學。
二、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改制為國民中學。
三、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改制為國民中小學、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
四、專科學校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