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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  ( 110年06月30日)
第 26 條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及實用技能學程(班)、特殊教育班之入學招生,其招生名額、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其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