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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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 107年08月09日)
第 6 條
校內實習場所與校外實習合作機構之設施及設備,應符合建築、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營業衛生、性別友善空間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