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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 103年01月09日)
第 2 條
自學進修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以下簡稱學力鑑定考試)之範圍如下:
一、相當於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之畢業程度。
二、相當於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之畢業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