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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  ( 111年02月21日)
第 11 條
受聘僱外國人之管理及權利義務事項,屬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者,應依教師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其餘受聘僱外國人,除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聘僱契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