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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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 111年12月14日)
第 37 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附設有幼兒園者,其幼兒園設立標準、課程、設備、招生及師資等事項,比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