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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 112年12月12日)
第 2 條
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小)之編班及分組學習,除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準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