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 98年02月24日)
第 12 條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經處分回復適用法令者,應於回復適用一個學年度後,始得依第四條規定報請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