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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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1年06月29日)
第 1 條
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以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法。
幼兒之居家式托育服務,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辦理。<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