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 五 章 行政管理
( 112年02月27日)
第 29 條
幼兒園之檔案簿冊應有專人管理,並依規定保存。
幼兒園之設施設備與財產應清楚登錄及造冊,並有專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