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 七 章 衛生保健及安全管理
( 112年02月27日)
第 39 條
幼兒園為確保幼兒到園與離園安全,應訂定門禁管理及幼兒接送規定;備有幼童專用車接送者,每次行車並應確實清點上、下車幼兒人數及核對幼兒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