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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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 112年12月29日)
第 13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專任輔導教師甄選,得以筆試、口試及輔導工作實作方式為之,以其中二種以上且包括輔導工作實作方式之綜合考評方式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