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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  ( 110年03月11日)
第 9 條
數位環境因素之評估指標如下:
一、學校所在鄉(鎮、市、區)行動通信基地臺數目。
二、學校所在鄉(鎮、市、區)中央行政機關室內公共區域免費無線上網熱點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