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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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 112年12月07日)
第 12 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應規劃定期辦理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與評量策略、教學輔具操作與應用及相關之教師專業成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