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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 112年12月07日)
第 6 條
特殊教育之教材編選應保持彈性,依據學生能力、特質及需求,考量文化差異,結合學校特性及社區生態,充分運用各項教學設備、科技資訊及社區教學資源,啟發學生多元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