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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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大學與其系所及附設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 103年07月28日)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變更,指空中大學之改名或合併。
前項所稱改名,指變更學校名稱。
第一項所稱合併,指空中大學連同其專科部與其他空中大學連同其專科部之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