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空中大學與其系所及附設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 103年07月28日)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變更,指空中大學之改名或合併。

前項所稱改名,指變更學校名稱。

第一項所稱合併,指空中大學連同其專科部與其他空中大學連同其專科部之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