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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 108年05月27日)
第 2 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符合本法第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之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以下簡稱政府捐助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