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 111年07月21日)
第 18 條
海外臺灣學校之行政組織運作,依當地國法令辦理,當地國法令未規定者,比照國內各相關教育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