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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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 111年07月21日)
第 8 條
創辦人由捐助人任之。
創辦人為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者,其權利義務,由其代表人行之。
創辦人除當地國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以一人至三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