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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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 112年09月18日)
第 27 條
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書表格式,由各校定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所定書表格式,由本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