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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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 112年09月18日)
第 9 條
招收外國學生之大專校院,應即時於本部指定之外國學生資料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外國學生入學、轉學、休學、退學或變更、喪失學生身分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