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教育部主管學校運動設施設置開放管理及補助辦法
( 107年05月25日)
第 16 條
學校開放運動設施績效卓著者,得由本部予以獎勵;其相關人員,並得由學校依規定予以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