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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學校運動設施設置開放管理及補助辦法  ( 107年05月25日)
第 3 條
本辦法所定學校運動設施,其範圍如下:
一、體育館。
二、田徑場。
三、游泳池。
四、籃球場、排球場及網球場。
五、其他室內、外運動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