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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  ( 111年02月08日)
第 3 條
專業人員之類別及執行業務之範圍如下:
一、載飛員:按飛行載具種類,擔任載飛之專業人員。
二、指導員:按飛行載具種類,擔任載飛教學訓練、飛行場域管制及前款工作之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