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  ( 112年03月31日)
第 7 條
前條所定 C 級及 B 級教練講習會,特定體育團體得委託地方性體育團體、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受託團體)辦理,並得由受託團體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