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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 二 章 退休及資遣 第 四 節 遺屬一次金與遺屬年金申請及領受 ( 112年10月20日)
第 56 條
依法支領或兼領減額月退休金教職員亡故時,其遺族領取之遺屬年金應按該亡故退休教職員最後支領減額月退休金金額之半數,定期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