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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112年12月20日)
第 17 條
園區事業進口之免稅車輛,限於專供園區保稅範圍內行駛,並應於該車前後左右明顯處,以不易洗擦之塗料及容易辨識之字體書明「本車限於科學園區保稅範圍內行駛」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