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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清潔隊設置辦法  ( 111年11月04日)
第 3 條
本隊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一般廢棄物之清除、集運及處理事項。
二、關於道路之清潔及溝渠之疏濬事項。
三、關於綠地、花、木之栽植修整事項。
四、關於園區內清潔及環境美化事項。
五、關於園區內住宅及標準廠房水電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