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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  ( 91年06月19日)
第 1 條
為因應國家未來科技研究需求,建立良好研究環境,有效利用共同實驗研究設施,推動尖端科技研究,以提昇科技研究水準,培育優秀人才,特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並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