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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111年12月02日)
第 2 條
科技事務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財團法人),其會計事務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其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