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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111年12月02日)
第 21 條
財團法人得使用電子方式處理財務報告、會計簿籍及會計憑證等資料,並應建立控管機制,以確保電子硬體、軟體、資料儲存媒體及會計資料之安全、正確與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