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 112年12月20日)
第 14-1 條
為因應天災、癘疫、國內外財政、經濟、社會重大變故,避免園區內相關事業、機構發生營運困難或嚴重衝擊,以協助園區高科技產業永續發展,提升我國科技競爭力,管理局得報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核定,公告實施紓困措施,於一定期間內給予租地費用優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