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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太空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 111年12月30日)
第 4 條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對太空中心管理公有財產之定期檢查,得納入太空中心績效評鑑項目辦理;本會並得視需要辦理不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