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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管理維護辦法  ( 111年06月28日)
第 9 條
古蹟開放大眾參觀者,其開放時間、開放範圍、開放限制、收費、解說牌示、導覽活動、圖文刊物、參觀者應注意事項及其他相關事項,應於管理維護計畫中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