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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 108年12月12日)
第 7 條
古蹟指定之廢止,應符合下列基準之一:
一、古蹟因故毀損,致失去原有風貌者。
二、因火災、水災及震災等天災致古蹟主構件滅失者。
三、其他喪失古蹟價值之原因者。